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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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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排放超标车上路将受罚

发布时间:2017-04-27 09:08:32  

车主注意啦!

开排放超标车上路将受罚

□周刊记者  万华翼

51日起,车主开排放超标车上路行驶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处罚方式为“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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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尾气污染环境。

处罚代码6063

下月起实施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全国下发了《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增加了“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代码执行。新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自201751日起启用。

《通知》明确“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尾气检测造假有望得到遏制

环保部发布的报告显示,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大气环保形势更加严峻,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已经刻不容缓。

机动车尾气超标有多种原因。比如车辆刚过免检期,车主没有意识到尾气超标;车主明知车辆排放超标,但采用造假的方法蒙混过关。记者了解到,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不仅普遍,且造假手段五花八门,黄牛过检、检测线造假或者两者结合的造假方法有十几种。尾气检测造假已经形成产业链。

对此,有人指出,从源头抓才能斩断后面的利益链,要用价值导向的办法杜绝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行为。车主是造假价值链的源头,如果让车主不敢、不想、不愿造假,后面的链条自然会消失。加强路检是从源头斩断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产业链的最有效措施。然而,根据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对于上路行驶车辆的超标排放行为不具有处罚权。与此同时,由于车辆违章处罚系统中没有排放超标车辆处罚代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难以处罚超标车辆。这种矛盾导致超标车辆长期逍遥行驶。

因此,曾有环保部执法人员称,必须解决上述问题,让公安交管部门能够对排放超标上路行驶车辆实施严厉处罚,才能有效避免检测造假。

随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知》的下发,这种矛盾终于被解决了,对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进行处罚将有法可依。相信尾气检测造假行为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车主们要注意啦!快检查一下过了免检期的车辆,如果排放超标了就赶紧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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