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6起阻挠环保督察事件
督察组执法人员被企业扣留 抢夺证件 6人被治安处罚
据环保部18日通报,28个督察组对405家企业(单位)督察发现,有286家存在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有88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有20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有29家。
记者梳理发现,自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发生6起拒绝督察检查,甚至阻碍执法的恶劣事件。
阻挠督察正常执法
已有6人被治安处罚
据有关人士介绍,当时,绿杰公司经理王开生称督察执法人员证件有问题,拒绝接受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同时,立即将大门紧锁,不允许检查人员离开。其间,督察人员多次沟通并表明身份,但依然受阻。随后,仲宫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督察执法人员及市环保局人员才得以离开。
目前,济南市公安机关以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包括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在内的两名涉案违法行为人已被治安拘留。
事件发生后,任县专门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任县环境保护局对双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治理,任县供电公司对企业采取断电措施。任县公安局对双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名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至此,阻挠环保督察事件中已有6人被治安处罚。
环保督察执法受阻
并非个案
记者注意到,发生在济南的环保督察执法受阻并非个案。伴随着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阻挠环保督察执法的现象也有所增加。
据环保部通报,记者发现,自4月5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工作开展以来,4月14日至17日,山东、河南、山西、河北等地4天内已发生6起拒绝督察检查,甚至阻碍执法的恶劣事件。
针对拒绝、阻碍现场执法的问题,环境保护部要求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发生上述情况的地方相关部门已进行调查处理。
环保部通报
阻挠督察正常执法事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