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开过来 深夜再开走
市区出现专业占位广告车
交警部门:我们无权管理
□晚报记者 康国富
驻马店网讯 4月17日,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市区有很多专业占车位的广告车。“他们清晨开到市区停车位上,深夜再开走。”该市民说。
17日上午,市民马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市文明大道北段一小区。由于小区车位紧张,部分业主经常将车停到小区外路边的停车位。近段时间,这些停车位经常被人占用,而且一占就是一天。
“我观察了很久,发现有两辆车上贴着出售二手车的广告,有一辆贴的是某麻辣烫店开业大酬宾的广告。每天天不亮,这3辆车就开过来停到车位上,深夜才开走。”马先生说,交警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边规划的停车位,是让车主临时停靠用的,现在却成了某些商家发布广告的场所。
17日中午,记者在市区调查发现,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域,经常会有类似的广告占位车。当天上午,在市乐山大道北段的喜盈门购物广场附近,记者看到一辆金杯车停在那里,车窗及前后玻璃布满“车辆齐全、价格低廉”、“不限户籍、手续方便”的广告牌。
17日中午11时,在文明大道北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门南侧的停车线内,一辆东风多利卡停在路边,其前挡风玻璃上放着一张印有“此车出售”的白纸,在这张白纸下还有一张写有手机号码的字条。在该路北侧的百盛园家具城外,路边停车线内停放着两辆放有“车辆出租”广告牌的伊兰特轿车。附近商户表示,这两辆车跟上班一样,早晨开来,夜晚开走。
针对这种现象,许多市民表示不解。这些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交警部门为何不将它们拖走?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负责人。这名负责人无奈地表示,如果机动车属于违法停车,交警部门可以拖走。但如果机动车在小区内或者道路上规范停车,即使车辆从外表看属于报废机动车范畴,交警部门也无权拖走或强制报废。
“而且这些车并非无主车或僵尸车,作为交管部门,我们无权管理。”这名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或许可以从违规发布广告的角度予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