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康国富 文/图
本报讯 4月8日,一男子在驻马店置地公园内公开兜售松鼠,一名市民悄悄拍下图片传给记者。“这人胆子也太大了,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都敢卖。”该市民说。记者随后赶到置地公园,卖松鼠的男子似乎感觉不妙,趁机溜走了。
当天上午9时30分,一名市民向记者反映:“置地公园内有一名中年男子提着笼子兜售松鼠。松鼠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他怎么能销售呢?明显是违法行为,希望晚报记者前来调查。”随后,这名市民将自己偷拍的一张图片传给记者。经过仔细观察,记者确定笼内是两只松鼠。
10分钟后,记者赶到置地公园。记者在公园北门附近看到,一名男子坐在路边,其脚边放着一只笼子,笼子里有两只松鼠(如图)。这两只松鼠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十分可爱。记者发现,该男子在笼子上放了一张纸片,上面写着“出售”两字。
“这是什么动物啊?”记者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边用手机拍照边问。“这是松鼠,是我女儿买的。我女儿外出不在家,我不愿意养这东西,就拿出来卖了。”男子回答。“多少钱一只?”“我也不打算挣钱,我女儿是100元一只买回来的,我还原价卖出去,再搭上一只笼子。”
记者与男子搭讪时,另有两名市民参与,其中一名男子说:“这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吧,好像不能买卖。你既然不愿意养,就应该放生。”卖松鼠的男子说:“那不是等于扔了200元钱吗?”
记者随后将拍到的图片传给市森林公安部门,欲请他们前来调查。这时,卖松鼠的男子似乎察觉到什么,站起身拎着笼子离开了。
记者上网查询得知,男子兜售的松鼠为三彩松鼠,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以及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刘先生获得三等奖,奖68元头曲酒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