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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1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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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突患重病 家庭陷入困境

发布时间:2017-03-31 08:49:38  

夫妻开店生活安稳

妻子突患重病   家庭陷入困境

民政部门:可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我和妻子都没有工作,以前开了家小店维持生计。今年初,妻子突患重病,小店转让了,孩子在上大学,生活陷入困境,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昨日,驿城区老街街道白桥社区居民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

先生说,他和妻子都是下岗工人,夫妻二人曾做过生意,后来在家门口开了一家小店过上安稳的日子。不料,妻子今年初查出患了重病。后来,他把小店转让了,所有的积蓄都用来给妻子治病。虽然能报销一些医药费,但是夫妻二人的生活很拮据。

“孩子正在上大学,现在我们没有其他收入。”先生称,他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但不知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当日下午,记者咨询了驿城区人民街道民政所的一名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辖区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该工作人员称,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社区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申请程序结束公布无异议后,才可以按期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该工作人员说,先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向社区和街道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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