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对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严格监督执纪 严肃查处问责
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发现查处问题零报告
□晚报记者 户向阳
本报讯 清明、五一(以下简称“双节”)假期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就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此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旅游活动,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公车等问题。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蔽性场所。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以汇报工作、学习考察等名义相互宴请、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值班饮酒、空岗等违反值班纪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从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要严格监督执纪。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针对本地本部门“双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要严肃查处问责。要坚持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