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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7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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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惩不法商家

发布时间:2017-03-27 08:52:24  

□晚报记者    

 

本报讯   近日,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朱某因违反新《食品安全法》 拒绝履行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了相关文书。

20163月,该局人员在该县一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后发现,该超市所售的“红油豆角”(河间市八里酱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检验项目“山梨酸”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作出没收尚未销售的酱菜并处罚金5万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朱某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01611月,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朱某送达了催告通知书,朱某仍未履行义务。2017210日,该局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律震慑下,317日,朱某到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认错误,并在该局人员的指引下到法院缴纳了罚款,履行了相关义务。

据悉,这是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101日实施以来遂平县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遂平县目前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执行力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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