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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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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有瑕疵 商家不退换

发布时间:2017-03-10 08:12:26  

一市民买打折衣服遇到烦心事

衣服有瑕疵    商家不退换

经消协调解问题得以解决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打折的商品也要保证质量,消费者有权对商家的规定说不。”昨日上午,市民女士说。购买打折衣服有瑕疵无法退换,驿城区消协的工作人员为女士讨回了公道。

女士说,她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看到一个品牌服饰店正在打折销售冬装。几经挑选,女士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女士回家后发现衣服有瑕疵。

随后,女士找到工作人员要求退换,但对方说打折处理商品一律不退换。女士认为对方的规定不合理,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说,店里有规定,打折处理的商品一经卖出店家概不负责,而且在销售商品时提醒过顾客。

无奈,女士只好向晚报求助,为自己讨说法。随后,记者咨询了驿城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商家应当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提醒消费者当面查验商品,并提供完备的商品合格证书,说明产品使用和洗涤的注意事项等,履行三包承诺,杜绝以虚假打折促销、夸大宣传等形式销售商品。

经过驿城区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为女士调换另外一件衣服。女士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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