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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1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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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自燃 车主索赔遇麻烦

发布时间:2017-03-01 08:14:12  

电动车充电自燃 车主索赔遇麻烦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这几天,家住驿城区老街街道老街社区的女士和家人十分苦恼,因为女儿的电动车在夜间充电时突然发生自燃,而且还殃及到其他住户的车辆。现在邻居找她赔偿,可电动车的销售商却不承认自己车辆有问题,让她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女士说,前几天,她女儿放在楼下车棚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虽然经众人及时扑灭,可自家的电动车还是被烧成了空架子,同时火灾还烧坏了一位邻居的电动车。

“现在,邻居要求赔偿。可我们也是受害者,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女士说,女儿的电动车才买了半年,还在保修期内。可当女儿去找电动车的经销商商量赔偿一事时,对方却说让他们去做鉴定,鉴定是电动车质量问题才能赔偿。

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电动车烧的只剩下一个车架子,即使有问题也找不到踪迹了。电动车销售商的这种说法是在为难孩子,同时也是在推卸责任。车辆发生起火就是因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经销商就应该负责。

随后,记者联系了电动车经销商先生。先生说,因为女士女儿的电动车是在车棚里充电,现在不能确定是由充电器或者私拉电线、电瓶有问题而引发的火灾,所以他们也不能随意对这种情况做出赔偿。如果女士能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书,他们会对其负责的。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驿城区消协秘书长许宝明。许宝明说,如果车辆在保修期范围内发生故障,经销商应该按照规定给消费者维修。女士女儿电动车发生起火事故,是否是因车辆质量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也就是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的认定。如果认定结果是因车辆质量问题引起的,则经销商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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