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
食药监局解读餐饮新规
[ 网络餐饮 ] 必须要有实体店铺?
不一定有就餐场所,关键看能否保障食品安全。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介绍。
目前,市场上的中央厨房模式主要有两种。“17饭”和“笨熊造饭”等类似于加盟或合作。一位曾和“笨熊造饭”品牌合作过的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我们与‘笨熊造饭’签订协议,他们使用我们饭店的证照,我们只负责加工,每个月结款。”记者看到,“17饭”劲松店公示的证照是“北京馨春园清真酱肉坊”。
上海的“盒马外卖”等则是直营,从食材、加工到配送全程由外卖品牌自己把控。此类中央厨房,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更为明确。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食品安全法》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提出的,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办法》也只对许可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
[ 家厨外卖 ] 没有证件如何监管?
没有实体店、没有许可证,可参照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办法。
另外一种网络餐饮新模式家厨共享,因平台商家都是家庭厨房,几乎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实体店,所受争议更大。
有网友对家厨共享模式提出这样的疑问,说出了很多人对家厨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吃坏了算谁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记者发现,曾在家厨共享模式这个赛道上创业的“邻食”、“丫米厨房”已经下线了客户端,“觅食”也不再提供家厨外卖服务,只有“回家吃饭”还在坚守。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家厨共享模式的监管给出了具体回复:如果“回家吃饭”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 外卖平台 ] 明确哪些经营职责?
出了问题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由平台提供赔偿。
近年来,网络订餐行业快速增长,据中国烹饪协会统计,2016年全国餐饮收入3.58万亿元,其中网络订餐市场规模突破3579亿元,占比10%。
网络订餐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快速成长。但第三方平台跑马圈地式的高速发展也让不少黑作坊混杂其间,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不严,造成一些无证经营者上线经营,还有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虚假,隐瞒、误导消费者。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厘清商家、第三方平台与监管部门责任的同时,着重细化了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审查、实名登记、审查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
此外,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外卖出了问题,找不到商家赔付。《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