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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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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保险代理、中介生乱象客户理赔难

发布时间:2017-02-21 09:02:58  

 □周刊记者  苏弼坤  /

“市民购买保险就是为了有保障,可某些未获得代理资格的保险代理或中介公司总是在客户理赔时出现问题。”昨天上午,市内一保险中介人士透露,保险中介公司的前景向好,但是一些中介或代理公司,将会员卡与保险产品打包,或者通过买商品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等方式营销,这些乱象对保险消费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保险中介好前景被“利用”

日前,市民于女士拨打3·15“维权吐槽”热线2838707反映,去年11月她的车险到期,收到自称是某车险公司业务员罗先生的来电推销。因为对方有礼品相赠, 她便购买了罗先生推荐的车险。

后来,于女士在倒车时撞坏了车尾部,便打电话给罗先生。于女士介绍,当时罗先生答应得好好的,说把车开到修理厂就可以。谁知第三天她接到了罗先生的电话,要求她把车开回去,说因为没买某个险种,不属于理赔范围。

保险中介人士透露,近几年,各路资本“瞄准”保险中介这一领域,而其和保险企业的区别在于,保险中介在产品销售方面可以以一对多的方式代销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可以说保险中介更加贴近市场、贴近消费者。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这一渠道能较快地占领市场。

正是因为保险中介的前景美好,市场上才会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代理公司或代理人员。记者了解到,某些未获得代理资格的保险中介,其销售人员和正规公司的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因为他们被敷衍了事地培训一下,就开始做业务。这些没有经过保险公司严格培训的业务员一定会遗留很多问题,比如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

买保险必须选择合法的销售机构

据了解 ,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曾就“买商品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返现金”等保险销售行为的风险发出公示。

公示中介绍,部分商家、酒业公司、网上商城等机构通过“买商品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返现金”等,向广大消费者推介产品,容易造成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消费权益受到损害。

经调查了解,所谓“买商品送等值保险(车险)”的模式,通常要求消费者购买与保费等额的指定商品,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后,商家将保单给消费者。如果该类商家无保险销售资格,消费者的保险消费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买到假保单。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销售资格的机构或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判断能力,不要轻信以各种噱头进行的促销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各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客服电话或中国保监会消费者维权热线12378及驻马店市保险行业协会电话2680521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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