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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0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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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上调公办高中学费每学期或多交几百元

发布时间:2017-02-20 08:20:02  

□晚报记者     

 

217,我市召开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23名来自各行业的消费者、相关学校负责人以及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听证会。

 

为什么要调整收费标准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李冰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

据了解,目前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共有22所,在校生12万人,教职员工7038人。现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原河南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省辖市市区150200//期,县城和农村地区100150//期,已经近20年没有做过价格调整。

我市的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中教育的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普遍不达标,师资严重缺乏,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条件已成燃眉之急。随着国家对高中教育的重视,学校规模将逐年扩大,招生人数、各项教育培训支出将逐年增加,学生的培养成本也将逐年提高。 

另外,2016年全面取消择校生收费后,我市高中教育将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学校的正常运行将十分困难。

 

提出两套拟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对驻马店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按照〔豫发改社会/201686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得超过25%比例规定。”

依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人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测算情况,考虑到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正常运行和今后的健康发展、城乡差别和群众承受能力、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调整周期,及2013~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人均教育培养成本的逐年上升,我市提出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两套拟调整方案。

拟订方案一:市区公办高中学费1620//年(810//期),县级公办高中学费1300//年(650//期)。

拟订方案二:全市公办高中学费统一标准1450//年(725//期)。

 

多数代表表示

上调幅度不宜太大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有23人,其中有11名消费者代表,包括记者、职工、教师、退休人员、个体户、公务员等。另外,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有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相关学校的负责人。

听证会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首先传达了市长陈星对此次价格调整的指示。陈星指示我市的价格调整要参考兄弟地市的标准,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在满足学校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不增加群众负担。

理解上调学费,但上调幅度不宜太大,是多数参会代表的意见。一名政协委员表示,根据我市居民的收入情况,我市的标准还可以再降低一些,跟周口的标准保持一致。

一名消费者代表表示,支持学费标准调整,但幅度不宜太大,要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情况。他建议完善学校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奖学金和贫困生救助制度,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不因学费上涨而失学,建议加强师德教育,不得进行校外补课,建议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呼吁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还有几名代表表示,标准调整要考虑城乡差别,不能一调了之。

少数代表希望收费标准再调高些。他们表示,要办高质量的教育,需要更多的投入,因此希望在调整方案的基础上上调收费标准。有几位代表表示,县级高中的条件更需要改善,应该执行和市区高中一样的收费标准,甚至可以比市区高中的标准再高些。

还有的代表呼吁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实行免费教育。会上,有五六名代表建议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呼吁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实行免费教育。黄淮学院的学者代表说,办教育是项民生工程,高中阶段的学费收取在有些地方已全面取消。他更渴望全面取消高中教育阶段的收费,由国家和政府对学校进行统一标准化配置,实行义务教育迫在眉睫。

听证会上,还有部分代表提出对目前的收费情况不了解,不知道当前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收费,还是规范现有的收费后再增加费用。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利益方代表现场进行了解答:因为先行的收费标准已近20年没有调整,2016年下半年又全面禁止收取择校费,导致学校难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我市暂时拟定了一个标准作为过渡,新方案通过后就按照新方案执行,不会出现学费大幅上涨的情况。

最后,相关利益方及经营方代表都表示,今后将继续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让家长明白每一项收取的费用。

证会结束后,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听证报告,与听证笔录、方案等一并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定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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