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察从14日起至3月15日
环保部部长带队督察空气质量
督察地区包括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18个城市
环保部通报,从14日起至3月15日,环保部会同有关省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察。据了解,此次督察由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及4位副部长亲自带队,将采取督察组进驻地方形式,督察地区包括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18个城市。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督察将重点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
督察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山西省太原、临汾,山东省济南、德州,河南省郑州、鹤壁、焦作、安阳。
环保部将由部领导带队,联合相关省(市)组成18个督察组,分成54个小组同步开展督察工作,督察人员260余人。采取部长巡查、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方式,坚持以督政为主导,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分阶段推进,不断传导督察压力,切实督促地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据了解,督察将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