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当新车卖 市民退车遭拒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新车买了半个多月,发现竟然是一辆事故车,商家这样的行为让人很气愤。”1月4日,市民单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自己2016年12月14日在市区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福特福克斯轿车,后来经过多名维修技师检测,确认车辆左侧的两个车门均被更换过,安全气囊也爆过。
2016年12月14日,单先生在位于车管所附近的驻马店铭阳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白色的福特福克斯轿车,并一次性支付了所有费用,总计13万多元。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将车开走后没几天,就发现车的小毛病不断。
“我当时觉得新车从外观看没有明显的问题,就没太在意。”单先生说,后来有一次洗车时,一名洗车师傅发现车门有些不对劲并告知了自己,自己这才对这辆车有了疑心。果不其然,2017年1月3日,单先生在市区找了几个资深的维修技师,经过检查,确认这辆福克斯是一辆事故车。
花13万多元钱买的新车竟然是一辆维修过的事故车,这让单先生气愤不已。“我是原价购车,却买了辆事故车,他们并没有告知我车辆的真实情况,这分明就是欺诈!”在确认车辆是事故车后,单先生来到4S店要求全款退车,并提出了5万元的附带索赔。“令我意外的是,4S店虽然承认该车出过事故,但表示退车不可能,5万元的赔款也不现实。”单先生说。
1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该4S店负责售后的余经理,他表示不方便接电话,稍后会给记者回电。然而,截至1月5日,对方依然没有与记者取得联系。后来,记者从单先生那儿得知,经过协商,4S店愿意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