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7年01月06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事故车当新车卖 市民退车遭拒

发布时间:2017-01-06 08:18:43  

事故车当新车卖   市民退车遭拒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新车买了半个多月,发现竟然是一辆事故车,商家这样的行为让人很气愤。”14,市民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自己20161214在市区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福特福克斯轿车,后来经过多名维修技师检测,确认车辆左侧的两个车门均被更换过,安全气囊也爆过。

20161214,单先生在位于车管所附近的驻马店铭阳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白色的福特福克斯轿车,并一次性支付了所有费用,总计13万多元。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将车开走后没几天,就发现车的小毛病不断。

“我当时觉得新车从外观看没有明显的问题,就没太在意。”先生说,后来有一次洗车时,一名洗车师傅发现车门有些不对劲并告知了自己,自己这才对这辆车有了疑心。果不其然,201713先生在市区找了几个资深的维修技师,经过检查,确认这辆福克斯是一辆事故车。

13万多元钱买的新车竟然是一辆维修过的事故车,这让先生气愤不已。“我是原价购车,却买了辆事故车,他们并没有告知我车辆的真实情况,这分明就是欺诈!”在确认车辆是事故车后,先生来到4S店要求全款退车,并提出了5万元的附带索赔。“令我意外的是,4S店虽然承认该车出过事故,但表示退车不可能,5万元的赔款也不现实。”先生说。

14下午,记者联系该4S店负责售后的余经理,他表示不方便接电话,稍后会给记者回电。然而,截至15,对方依然没有与记者取得联系。后来,记者从单先生那儿得知,经过协商,4S店愿意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