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违法排污 两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驿城区环保局:将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晚报记者 王仲华
本报讯
据介绍,11月7日上午,驿城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该区水屯镇两家养猪厂检查时,发现这两家养猪场未配套任何治污设施,粪便及冲刷的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未采取任何防漏措施,涉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并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11月11日,驿城区环保局向两家养猪场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通知书,限其7日内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和设置治理环境污染的设施。
随后,执法人员对两家养猪场的水样进行了采集,而且还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交到市公安局南海派出所。
与此同时,驿城区环保局将两家养猪场的水样送到黄淮学院卫生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超标,且对人体危害很大。
为此,南海公安派出所所属治安大队依法对开办养猪场的张某峰和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驿城区环保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驿城区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例。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驿城区环保局近期将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同时,呼吁养殖户自觉遵守养殖环境政策,积极采用环保养殖新技术,使养殖场的环境达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