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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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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轻信广告宣传频受伤

发布时间:2016-12-22 07:38:55  

青睐广告   巨额购“药”

老年人轻信广告宣传频受伤

律师:提高自身甄别能力

 

□晚报记者   高琳琳

 

驻马店网讯   “我母亲买了1万多元的产品,家里的柜子都堆不下了。”昨日,市民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的母亲在电视的“哄骗”下购买了很多保健品,相信这些产品能治百病。

女士说,她的母亲今年60多岁,身体不太好。前段时间,女士的母亲看到一家电视台在做一种粗粮的保健品宣传。广告里称,这种保健品有明显的降糖降压效果,服用几个疗程可以根除这些疾病。女士的母亲信以为真,就通过电视上的电话订购了3个疗程的保健品。

“前天,我回家发现母亲的柜子里都是保健品,一年也吃不完。”女士说,经过询问她得知,刚开始吃着效果不错,父母竟然购买了1万多元的保健品,而且带动邻居和朋友购买。

女士说,她仔细查看过,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根本没有药效,只是一些日常的食品,但是经过广告宣传夸大了治疗效果。“老人买了这么多保健品,退又退不成,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说理。”女士无奈地说。

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认为,广大市民要区分购买的是食品还是保健品或药品。针对上述三种产品,国家制定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药品、保健品要有批准文号等。药品以治病为目的,保健品以保健但不以治病为目的,一般不容易混淆。

“一些厂家把食品当保健品,把保健品当药品卖,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另外,在宣传及发布广告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卫生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刘建锋说,消费者应该提高自身甄别能力,不要盲目购买所谓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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