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睐广告 巨额购“药”
老年人轻信广告宣传频受伤
律师:提高自身甄别能力
□晚报记者 高琳琳
驻马店网讯 “我母亲买了1万多元的产品,家里的柜子都堆不下了。”昨日,市民
“前天,我回家发现母亲的柜子里都是保健品,一年也吃不完。”
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认为,广大市民要区分购买的是食品还是保健品或药品。针对上述三种产品,国家制定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药品、保健品要有批准文号等。药品以治病为目的,保健品以保健但不以治病为目的,一般不容易混淆。
“一些厂家把食品当保健品,把保健品当药品卖,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另外,在宣传及发布广告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卫生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刘建锋说,消费者应该提高自身甄别能力,不要盲目购买所谓的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