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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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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部署烟花爆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16 08:26:39  

 市公安局部署烟花爆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努力实现“不炸响”的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销、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等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涉及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无案(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发起对涉及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的整体攻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案(事)件发生,努力实现“不炸响”的目标,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惩

 

市公安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小组将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重点村镇,确保不遗不漏,全力消除一批涉爆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市场”;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禁放工作的执行力度,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惩治,确保禁放工作顺利实施。

整治重点主要包括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重点排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举办的焰火晚会,以及许可燃放的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市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地点为具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或近年来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的乡镇村庄;城区和农村的出租屋、闲置厂房、窑场、民居、废弃的饲养场等;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零售网点等。

 

广泛宣传   明查暗访

 

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制作专题录音带,配置专用宣传车,不间断地巡回宣传。充分利用近年来发生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照片资料制作宣传板面,在农村集贸市场、传统生产村出入口等人员聚集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采取给学生上法制课、进传统专业村与群众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地宣传烟花爆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

同时还将在村、镇相对热闹的地点喷刷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广辟线索来源,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在禁放区域内的社区、街道、单位、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市政府禁放通告,达到家喻户晓。对群众举报的涉爆线索,要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重奖一起”,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促进查缴工作走向深入。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将组织交叉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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