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 不应拘泥于形式
□康国富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自古就把“孝道”视为一项重要的伦理道德传统。《孝经》、《弟子规》中就有不少“羊跪乳、鸦反哺”的传说,以及“冬则温、夏则清”的掌故。作为炎黄子孙,自觉传承孝道,自觉传承优良家训、家风应该成为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时常看到有这样一些老人,他们或在大街上蹒跚独行,或在公园的长椅上兀自久坐,或手提重物艰难挪步。看到这些,我们的心里总会有些酸楚。也许老人自有老人的生活方式,但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对老人的关怀太少了。诚然,现代社会压力大、竞争强、节奏快,身为子女也有诸多不顺心之事。于是很多有条件的人隔三差五地回去一趟看看老人,或者逢年过节时给老人拿几百块钱“慰问”一下,美其名曰“孝顺”。可老人需要的是这样的“孝顺”吗?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笔者主张“尽心为上”。孝敬父母一定要发自内心,并不拘泥于形式,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像有的人,父母生前不尽孝,去世后丧事却大操大办,实则已经违背了孝的初衷。父母其实需要的,并不是多少物质上的回报,更重的是心灵上的抚慰,甚至他们只希望有一个唠叨的对象。真心希望,社会上多一些如贾爱真姊妹四人一样的孝顺儿女,常带着年迈的父母洗洗澡、散散步,陪着父母唠会家常,回忆一下往事,不需花钱,只需花费一点时间和耐心。
有道是“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现在有的地方立法,要求身为人子要常回家看看,要时常给父母打电话,这其实还是一种舍本逐末的无奈之举。如果孩子心里有父母,父母还是能够感受到孩子的孝心的,如杲有条件的话完全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反之,如果心里没有父母,即便人能够回到家中,也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玩手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