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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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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12家企业被授予“文明诚信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6-12-09 08:29:58  

平舆12家企业被授予“文明诚信企业”称号

 

□晚报记者        通讯员   张宗仁

 

         本报讯   昨日, 记者从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通过评比,该县12家企业被授予“文明诚信企业”称号,15家个体工商户被授予“文明诚信商户”称号。

         2016年以来,平舆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文明经营、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标准,不断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文明诚信、依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涌现出一批文明诚信经营企业和文明诚信经营商户。

         为更好地营造文明诚信、依法经营的消费环境,127,平舆县工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鸿等一行为获得 “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的企业及商户颁发荣誉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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