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
杨栋梁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栋梁利用其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天津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49.409486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