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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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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6-11-24 09:06:03  

物业纠纷知多少

走出认识误区  减少矛盾

□周刊记者  胡江涛  /

日常生活中,物业纠纷是让很多人头痛的一件事。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葛,几乎在每个小区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

本报曾经多次刊登有关物业和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报道,一些专家也多次发表观点。但是,近段时间,不少物业公司开始收取明年的物业费,矛盾又多了起来。

本期,我们再一次聚焦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业主和物业公司常存在哪些误区?他们之间该如何处理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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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一小区门口张贴着催交物业费的通知。

误区1

没有居住  就不交物业费

谈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的服务方式——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泛指房屋主体、设备、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消防、车辆道路管理等,这是物业公司必须要做的。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物业公司的选择项目,可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有部分业主认为,他们没有入住小区,就不应该交物业费。

其实,环境卫生、秩序维护以及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等公共服务产生的费用,不会因为一个业主或者几个业主不人住,就会减少。

所以,业主签了物业合同,原则上无论入住还是不住,都需要交纳物业费。记者通过调查得知,眼下,我市很多物业公司为避免发生纠纷,针对这部分业主,往往采取打折收费的方式。

误区2

将物业公司当成售后服务公司

近段时间,小区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发生了多起纠纷。

这里面,有些纠纷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房子,对业主进行前期误导宣传所致。

一些业主认为,他们入住小区前,物业公司就已经进驻了。物业公司要么是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要么经房地产开发商允许后,进入小区开展服务的。无论哪一种,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有撇不开的关系。因此,物业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售后服务部门”。

于是,我们看到,当房子出现诸如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时,一旦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业主心中就会产生怨气,常通过拒交物业费表达不满。

其实,房屋质量问题和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物业公司只是在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协调,起纽带作用。问题的责任方应该是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误区3

什么事都找物业公司

暖气不热找物业,小区外噪音严重找物业,甚至小孩被邻居家的狗吓到也找物业……很多业主对物业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出现不和谐的情况,就迁怒于物业公司。

那么,物业公司到底该提供哪些服务呢?

这个问题,本报曾经多次阐述过,这里不再详解。

其实,业主只要认真看看签订的物业合同,就会发现里面约定的有明细条款。合同以外的,业主享有自治权,物管公司无权过问。

维权

保留证据是关键

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物业公司有以下行为,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

一、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二、 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业主该如何维权?河南筑梦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银富认为,首先,业主要保留物业公司的违约证据,事先与物业交涉,并解释自己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保留交涉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你拖欠物业费,你可以拿出证据辩驳。此外,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众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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