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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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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带薪照顾父母 还需配套保障

发布时间:2016-11-24 07:31:16  

子女带薪照顾父母   还需配套保障

 

□张贵峰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殊时期直接照顾老年人。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北京市提出“子女带薪照顾父母”养老实施意见,无疑具有明显合理的必要性和现实针对性。对父母来说,这显然有利于改善老年人尤其是那些“失能”和“空巢”老人的养老处境、增进他们的养老福祉;于子女而言,带薪照顾父母不仅能让他们更好地尽孝道,也有利于降低其相应的“尽孝”成本并减轻其负担。这一政策也符合社会经济层面的合理均衡分配养老成本,以及道德层面的推行中华传统美德的需求。

而要想充分落实“带薪照顾父母”,还需要更多相关制度配套。在立法方面,虽然“常回家看看”已于2012年写进法律,但直到目前,仍没有具体细化的条例,致使其成为纸上权益。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尽管涉及这方面内容,但这一在1981年出台的规定,与目前市场经济结构中的单位性质、雇佣关系存在较大差异,难以施行。

此外,单位因担心休假增加用工成本,职工由于多种原因“不敢休”、“不能休”使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在这种背景下,新增的“带薪照顾父母”制度,落实前景依然不容乐观。

鉴于此,地方和国家应积极修订带薪休假和探亲假等相关制度,尽快填补相关法律空白;同时也应考虑到用工成本,由政府考虑出台相关政策,良政才能释放更大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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