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11月22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慎撞烂玻璃 老人主动赔偿

发布时间:2016-11-22 08:28:46  

□晚报记者   王永良

wangzh1611139.jpg 

 wangzh1611138.jpg

“玻璃是我不小心撞烂的,我一定赔偿。”1121日下午4时许,在市文明大道北段,一位老人站在的士站旁让附近执勤的辅警帮忙拨打110。随后,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老人先将电话号码留下,待找到责任单位后,再通知老人。可老人说,她要赔偿后再离开。据了解,老人姓席,今年62岁,骑电动三轮车时不小心把路边的士站的玻璃撞烂了。经民警多方查找,该的士站产权归属单位负责人来到现场,老人拿出200元钱作为赔偿金交给对方。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