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驻马店市“文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启动
交通违法行为将抄告单位
活动为期一个月
□晚报记者 李 杨 刘永奇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某单位:你单位某某驾驶非机动车,在市区某路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将其不文明行为予以抄告,希望你单位采取措施,共同制止不文明行为……”昨日上午,全市“文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不文明行为人交通违法行为以后将会被抄告其单位。
记者了解到,活动期间,市文明办、全市各公安机关将与教育、交通、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交通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
交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城市道路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高速公路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农村道路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