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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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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12月1日实行

发布时间:2016-11-09 09:07:56  

“两证整合”121实行

 

□晚报记者    

        

驻马店网讯   113,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召开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于121日起在全市实施。

据了解,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后,新办理或者变更登记、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由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将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

为确保“两证整合”改革顺利贯彻落实,驻马店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市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组成的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加强同税务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积极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培训基层注册登记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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