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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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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将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16-11-09 07:38:59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

“新农合”居民从原渠道交费

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不再办转诊手续

 

□晚报记者    

 

驻马店网讯   由于今年医保政策调整,很多城乡居民对新的政策缺少了解,尤其是广大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对如何交费、到哪儿交费,到市级医院住院是否还需要办转诊手续等问题非常关注。为此,记者到市医保处进行详细了解。

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医保

记者在市医保处了解到,从2017年开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目前参保交费工作正在进行,交费时间截至1231结束。也就是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交费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统一城县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新农合’办公室原来设在卫生部门,我们都是通过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交费参加‘新农合’。新政策实施后,我们怎么交费、到哪儿交费?‘新农合’的重症慢性病患者以后还需要重新审核认定吗?”先生是驿城区南海街道的居民,对这些问题非常关注。

针对这些问题,市医保处的副处长李文忠说,原来的“新农合”居民,暂时还从原渠道交费。交费标准为大中专学生每人90元,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居民每人150元。18周岁以下低保、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每人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每人150元,18周岁以上低保、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每人50元。原来“新农合”的重症慢性病人是否需要重新审核认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细化。

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不再转诊

据了解,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在市内就医,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出院后结清个人负担的部分即可。参保人员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由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师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转院(急诊可先住院,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转往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实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出院时直接结算医疗费;未实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携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票据、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建行账号复印件到所在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为方便居民就医报销,城乡居民医保软件全市统一,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时,不再办理转诊手续,住院结算实行“一卡通。”

居民可在网上交费

“为方便交费,城镇居民、广大学生还可在网上交费。”李文忠说,交费时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交费”或“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然后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点击确认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界面,点击“2017居民参保信息完善”,输入参保人员信息后,点击“保存”。完善参保信息后,再点击“网上交费”,选择确认支付,完成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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