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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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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百色助学网”性侵案审判王杰获刑16年

发布时间:2016-10-14 08:38:46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3日公开审理原“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判处王杰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某、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某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15000元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春任明知受害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王春任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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