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9月12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贷款买房遇难题

发布时间:2016-09-12 09:32:02  

替人担保被银行拉入黑名单

市民贷款买房遇难题

律师:盲目担保既丢面子又失里子

 

□晚报记者   高琳琳

 

驻马店网讯  市民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几年前自己一片好心换来这样的后果,现在自己贷款买房受到了限制。昨日,女士向本报求助,希望晚报帮忙消除她在银行的不良记录。

女士说,7年前,她的同学找她帮忙,希望她能出面担保在银行里贷一些款。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她就和另外一名担保人为同学和另外一名贷款人共同担保贷款5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早知道同学这么没诚信,我不会出面做担保人。”女士说,同学和另外一名贷款人都有工作或者经营生意,贷款并不是还不上。自从贷款以来,对方一直没有还款。她曾找对方催促此事,但同学一直拖,从年初拖到年尾。

女士焦急的是,前段时间,她想贷款买房,可到了银行却被告知,因为信誉不佳,她已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只有消除之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女士说,她多次找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此事,对方一直催贷款人还款,可贷款人一拖再拖。

随后,针对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刘建锋说,女士替人担保,依法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当借款人逾期还款达到一定条件时,银行会把借款人及担保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供各金融机构信息共享,从而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刘建锋说,女士如认为其信用信息有误,可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或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更正或删除;如无误,女士应当和同学协商,还款后消除不良记录。

刘建锋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基于面子盲目替人担保,否则既丢面子又失里子。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