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8月11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玻璃碎片划伤市民眼角膜

发布时间:2016-08-11 08:29:33  

 “维雪鑫年华”啤酒瓶突然爆炸

玻璃碎片划伤市民眼角膜

经销商:当事者应找厂家处理

□晚报记者   刘永奇   实习生   张亚琼

 

本报讯  啤酒瓶在搬运过程中突然爆炸,搬运者左眼被炸伤。810日上午,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发生爆炸的是“维雪鑫年华”瓶装啤酒。

张女士说,她在市雪松大道东段贸易广场附近开了一家饭店。一个多月前,有经销商上门推销啤酒,感觉价钱还算合适的她就购进了一批名为“维雪鑫年华”的瓶装啤酒。然而几天前,张女士的父亲在搬运啤酒时,一啤酒瓶突然爆炸。

“啤酒瓶爆炸导致他的父亲身上多处被炸伤,其中最严重的是左眼眼角膜被划伤,医生说可能会失明。”张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连忙拨打啤酒经销商的电话反映。可没想到对方态度十分强硬,说啤酒瓶爆炸可能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他不负责。

昨日上午,记者在张女士的饭店内见到了啤酒瓶爆炸后留下的玻璃碎片,发现该啤酒并不是真正的“维雪”啤酒,其标签为“维雪鑫年华”,酒瓶生产日期为2010年。而饭店剩余的该种啤酒瓶生产日期最早的为2006年。

“我也不知道该啤酒经销商在哪儿,平时都是他开车送货上门。如今出现这样的事,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张女士说,她曾多次打电话找经销商协调,但对方一直让张女士找厂家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经销商王先生。对方表示,啤酒瓶爆炸时自己不在现场,无法确定是人为操作不当还是酒瓶质量问题,所以不能处理此事。对于酒瓶使用年限以及此事如何处理等问题,王先生建议张女士找厂家。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啤酒时,一定要看清啤酒的保质期和酒瓶的使用期,尽量不要购买过期玻璃瓶啤酒,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