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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7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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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开商店要提供申请人房屋产权证

发布时间:2016-07-27 08:15:11  

在农村开商店要提供申请人房屋产权证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昨日,驿城区胡庙乡的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想在村里开一个小商店,但营业执照办不下来,原因是相关部门没盖章。

先生称,他想在村里开一个小商店,到驿城区朱古洞乡工商所(胡庙、香山、朱古洞乡工商所业务整合到朱古洞乡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他的房子没有房屋产权证,工作人员让他到村里开证明,同时要加盖乡里的公章。

先生说,村里给他开了证明,证明房屋是他的,但他到乡里盖章时,乡里说现在程序简化了,不需要乡里盖章。先生再次到工商所询问,工作人员说证明上要加盖乡里的公章,他们才能给龚先生办理营业执照。

先生想了解,在农村开商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驻马店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朱古洞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在农村开商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申请人提供场地证明和身份证、照片。所谓的场地证明就是房屋产权证。

工作人员称,如果申请人没有房屋产权证,就需要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由于周边一些乡镇纳入新区建设,一些审批工作暂停,其中包括营业执照的审批。考虑到一些申请人的实际需求,经市局研究,需要申请人到相关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这个证明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的经营场地不在市区重点项目拆迁范围内。”工作人员称,申请人提供了这些证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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