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钱买到“展示机”
商家:与正常手机一样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7月16日,市民汪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花4000多元钱买的iPhone6S手机竟然是“展示机”。
汪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18日,他在市文明大道中段迪信通手机连锁店买了一部16G土豪金iPhone手机,并在销售人员的帮助下将手机激活。几天前,他参加手机以旧换新活动,发现自己的手机型号特殊,回收价格也比同款手机低了近300元。
“朋友说我的手机是一部‘展示机’,是专门用来放在门店做功能演示的。”汪先生认为,他购买手机时,商家并未告知这部手机是“展示机”,侵犯了他的权益。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手机连锁店经理龚先生承认卖给汪先生的是“展示机”,他表示手机各项功能和正常手机一样,而且享受一年保修服务。而该手机卖场另一位负责人段经理则表示,“展示机”比正常手机进价便宜200元,是允许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