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一工作人员因渎职获刑
□晚报记者 苏 玲 通讯员 张 凯
本报讯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某乡镇卫生院新农合专管员的渎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崔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崔某自2012年被平舆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处派往某乡镇卫生院担任新农合专管员,负责该卫生院的新农合资金的报销和管理。2013年至2015年该乡镇卫生院某领导(已另案处理)纵容本院新农合报销会记采取“挂床”报销的形式套取新农合资金。崔某作为县卫生局派驻的新农合专管员,就是代表国家机关对新农合报销事务进行监督检查,由于工作的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检察机关对崔某进行了立案侦查,由于崔某没有聘请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专职律师及时跟崔某进行了会见。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崔某悔不当初。他表示,工作中只是想着要跟领导、同事处好关系,做个老好人,虽然也发现了“挂床”报销的违规情况,但是顾于情面,并没有及时跟县局领导反馈并及时制止。正是这种“不做应该不错”的错误思想让崔某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在法庭上,律师为崔某进行了辩护。崔某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崔某犯玩忽职守罪成立,辩护人的意见给予采纳,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