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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6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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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级法院三年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51件

发布时间:2016-06-06 08:02:22  

全市两级法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年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51

 

□晚报记者        通讯员   韩文川   李佳莹

 

本报讯   65是世界环境日,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创新做法?63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了3起环境资源类案件典型案例。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51件,其中刑事案件343件,民事案件8件。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这说明环境保护的宣传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然而,在驻马店全境被划为禁猎区后,非法狩猎案件在逐年增长,这说明人们对“三有动物”(“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还不强,需要在这方面加强宣传。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在现有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做法,完善审判制度,根据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本地实际情况,设立环境资源综合审判机构,更高效地开展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为我市的生态建设保驾护航,为驻马店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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