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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30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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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危险驾驶罪等将纳入量刑规范化范围

发布时间:2016-05-30 08:44:51  

 最高法下发通知 危险驾驶罪等将纳入量刑规范化范围

 最高法近日下发通知,将危险驾驶罪等8种罪名纳入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范围,使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达到23种,案件数量占全国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左右。

最高法《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的通知》将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并指定天津、辽宁、福建、海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8个省区市的高级法院作为试点,在辖区内指定有关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提出量刑指导意见。

通知同时指定量刑规范化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就8个试点罪名的罚金刑进行试点,并提出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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