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高琳琳 文/图
小区里的停车位。
近日,不断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小区停车位成了香饽饽。物业画停车位出售,业主称利益被侵害,“停车位”使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争论无休无止。小区内的停车位归谁所有?物业是否有权出售?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针对此事,记者进行了采访。
市民投诉
小区物业巧收费
“花近10万元钱买个停车位,现在还要再交100元钱安装蓝牙,物业收费太不合理了。”近日,家住市解放大道西段天腾盛世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和物业因为安装车辆蓝牙的事儿发生争执。
王先生说,他是天腾盛世小区的业主,因为购房较晚,没有买到停车位。后来,小区二期开工,有了地下停车位,他就花9.8万元钱买了一个。
“刚交完停车位的钱,小区物业又让每位车主再交100元钱购买蓝牙,说是为了进出小区方便。这分明是巧收费。”王先生说,蓝牙是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辆进出小区时,大门口的仪器自动识别,门口的挡杆自动升降,为保安省去了不少麻烦。
“我们小区的很多业主都不愿意安装蓝牙,结果没交钱的车辆就被拒之门外。”王先生说,两天前,因为安装蓝牙的事,业主和小区物业发生了争执,小区门口堵了很多车。无奈,大家把车停在小区大门外。
王先生认为,小区的业主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不是通过卖停车位、安装设施等项目收费。
“我们小区的停车位规划得比较好。”市慎阳路西段天中第一城小区东苑业主韩先生说,小区内规划有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如果业主没有购买地下车库的话,可以在地面停车位停放车辆。这要看业主是愿意租用固定的停车位,还是愿意停放在免费停车位上。
韩先生说,随着入住率增高,小区停车位成为香饽饽。现在,除了购买地下车库或者租用停车位的车主外,一些业主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引起很多业主不满。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
小区物业
为了规范小区管理
针对天腾盛世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物业负责人崔经理下午没来。
在物业服务处,两名正在向物业反映问题的业主向记者提供了小区物业崔经理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与崔经理取得联系。崔经理说,物业让业主安装蓝牙的目的是制止一些不自觉的业主。这部分业主没有在小区购买停车位,也没有租用停车位,但把车辆停放在其他业主的停车位上,因此发生过多次纠纷。物业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外来车辆随意进出小区。
“在小区购买了停车位的业主大部分安装了蓝牙。我们让车主安装蓝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崔经理说,针对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小区二期建了地下停车位,物业又在小区内开辟了一些停车位,有车的业主可以购买也可以租用。物业并没有限制业主的车辆出入。
崔经理说,小区原来规划有停车位,只是现在的停车位满足不了业主的需求,才会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
针对停车位一事,记者采访了天中第一城小区物业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说,为了解决问题,物业在外环线上画出一部分停车位,供小区内没有购买地下车库和租用地面停车位的业主使用,引导他们合理停车。小区共有1000多户业主,目前才入住600多户,即便如此,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也很严重。
据黄先生介绍,小区内的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业主的停车需求。针对一些业主乱停乱放、阻碍业主通行的现象,物业公司规划了一些免费停车位,有车的业主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在指定的停车位随意停放。此外,物业公司还建立了车主档案信息,如果发现违章停车的,以便及时沟通,保障其他业主通行顺畅。
记者调查
小区车多停车位少
记者走访市内一些小区发现,有的小区地面上没有规划停车位,业主的车辆可以随意停放;有的小区地面上规划了停车位,免费为业主提供服务;有的小区地面上规划了停车位,业主停车需要交纳一定的租金,或者购买停车位。
市民李先生是驻马店显达花园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随着小区车辆增多,业主停车难度加大。每次他回家都为停车发愁,多次向物业反映此事。
李先生说,2012年,物业在小区内设置了停车位,并且还在停车位上加装了地锁。业主停车,需要向物业缴纳车位管理费。为了方便停车,他只好买了一个车位地锁,交了一年的停车费。这样,他回到小区能保证有一个停车位。
说起小区停车一事,许多市民纷纷表示停车难。
业主王先生说,他有一辆私家车。去年,物业让办理车辆出入卡、缴纳车位管理费时,他按时办理和缴纳了。由于他上的是夜班,总为回家找停车位发愁。没办法,他今年晚上下班回家,直接把汽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
业主吴女士说,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把公共通道变成停车位向业主收费,是不合理的。
对此,显达花园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孟先生告诉记者,小区车多停车位少,业主回来晚了,就没有停车位。为此,他很为难。他们公司是2015年接手该小区的。接手前,小区道路边就设置了固定停车位,并安装了车位地锁。但是,新买车的业主不愿意固定停车位。
“小区停车位是遗留问题。”孟先生说,小区本来有车库,但有一部分没有卖出去。另外,小区北边的车库在设计上有问题,业主的汽车进出不方便,只好将汽车停在路上。
律师观点
弄清使用权归谁
一些市民认为,小区的绿地和公共区域归小区业主所有,物业不应该对外出售。
针对小区停车位的使用权归谁所有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
刘建锋向记者分析,小区停车位的使用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小区在建设时,开发商向主管的政府部门报批时规划的、政府部门审批过的小区停车位。这种停车位的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外出售。
另外一种情况是规划审批没有停车位,小区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擅自占用小区的公共绿地、通道建的停车位用来出租,那么这些停车位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也归全体业主。刘建锋说。
刘建锋建议业主遇到小区物业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建停车位的情况,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追究对方的违约和法律责任。同时,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的物业管理科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管部门
物业公司只提供服务
记者就小区停车位一事采访了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物业与房产中介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都改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是提供服务的,无权将小区公共区域改为停车位。
“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改建,物业公司才有权将公共区域改为停车位。”该工作人员说,业主没有委托物业公司改建,物业公司不可以将公共区域改建为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