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够了 礼没了
市民集赞领礼品遭遇商家闭门
消协: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晚报记者 苏 莉
本报讯 5月21日上午,家住市汝河大道东段的市民王女士骑了40多分钟的电动车,赶到市文明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装饰公司,准备换取集赞礼品时,发现店门关闭,上面张贴着“礼品发放完毕”和“暂停营业”的通知。
“微信上说集36个赞,就可以领取价值1180元的蚕丝被一条。”当天,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接到市民陶女士的反映,从5月19日开始,她转发朋友圈的一条信息:一家装饰公司入驻, 5月19日~22日,集36个赞即可领取价值1180元的臻品蚕丝被一条,每个微信号只限领取一次。微信上面还有蚕丝被的图片和商家的有关宣传、礼品领取地址。
陶女士转发这条消息后,开始邀请亲戚朋友点赞。很快,她集够了36个赞。5月20日,她赶到礼品领取地点,商家却表示礼品已经发放完毕。“商家并没有限制礼品的数量,还专门标注了领取时间。”陶女士说,她与几个朋友联系,有朋友说,他们5月19日下午到店内领取礼品,被商家告知礼品5月19日一早就发完了。
“公司开会两天,正好过了5月22日。这不是故意躲避大家吗?”在该公司门口,前来兑换礼品的市民王女士气愤地说,她住在市汝河大道东段,骑电动自行车到这里需要40多分钟。
“我家更远,在驿城区顺河街道。”一会儿,又有3名年轻人赶到。女青年赵青说,商家这样不但起不到好的宣传效果,而且是自己搬砖砸自己的脚。
记者在现场1个多小时,约30名市民相继前来兑换礼品,看到商家关门和相关通知后,气愤离开。记者拨打该公司大门口的宣传电话,两个电话都处于关机状态。
“一些商家点赞营销,就是为了赚噱头,忽悠消费者。”昨天,记者联系市开发区消协秘书长薛宝君时,对方说,根据《合同法》、《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集赞人”付出了劳力、精力和时间,实际上已经和活动商家建立了营销关系,如果商家最终没有兑现奖品,涉嫌广告虚假宣传。市民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陶女士获得二等奖,奖价值88元特曲酒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