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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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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者无权查处

发布时间:2016-05-18 08:25:22  

道路管理者无权查处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人行道就是让行人走的,上面既不应该停车,也不应该被人圈地收费。”昨日,许多市民致电本报,针对市区部分道路人行道被占提出意见和建议,呼吁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保护好市政设施。

近日,本报刊登了《人行道成为私人“停车场”》一文,报道了市健康路中段以及附近路段有人把人行道当成“停车场”,堂而皇之地收起停车费,而且这些收费人员大都是“三无”人员的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市民打来电话,说了自己的想法。

市民先生说,有车一族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路边无人管理的道路被人圈占,停车最少收费5元,而且没有任何依据。先生说,停车难对市民来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催生了“占山为王”乱收费的现象。

“人行道是用来走路的,不是用来停车的,无论是停车还是收费都是不合理的。”市民女士称,我市目前正在开展“六城联创”活动,应该管一管这种乱收费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市政部门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维修市区一些主干道上被车辆轧坏的道牙和破损的路面,工程很大。市民反映的市健康路和骏马路,应该由驿城区建委市政服务中心管理。

随后,记者与驿城区建委市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据对方介绍,驿城区建委市政服务中心只负责所管理道路的养护和维修,但他们无权查处停车收费的问题,所以对这种间接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很无奈。

工作人员说,彻底制止这种乱收费行为需要多部门联动,并且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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