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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3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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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实施关系你我生活

发布时间:2016-05-03 08:39:35  

5月新规实施关系你我生活

儿童接种脊灰疫苗不再收费 “民告官”不立案可投诉

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国家进一步整顿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剑指“霸王条款”,新的《行政诉讼法》 对破解“民告官”案作出规定,工商总局明确六类商品不得销售……5月起,一批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它们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脊灰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我国51日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代,并将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这意味着以后儿童接种脊灰疫苗不再收费。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俗称“小儿麻痹症”。这是一种由脊灰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肢体麻痹,出现麻痹的病例多数留下跛行等终身残疾,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此病最有效的措施,全程接种脊灰疫苗后能产生持久免疫力。

据介绍,脊灰病毒有Ⅰ型、Ⅱ型和Ⅲ型三个血清型,相应的疫苗也需要包含三个血清型的疫苗毒株,即三价脊灰疫苗。我国在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的证实,但由于邻近多国仍有脊灰野病毒的流行,为防止脊灰输入病例的发生,2000年以来我国仍然继续使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Ⅱ型脊灰野病毒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被消灭,接种含Ⅱ型毒株的减毒活疫苗已经没有必要。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决定全球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改用含有Ⅰ型、Ⅲ型两个血清型的二价减毒活疫苗,同时要求各国应引入至少一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这次调整,包括中国在内仍在使用脊灰减毒活疫苗的155个国家同步实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记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自5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目的在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负担。

同时,财政部印发相关配套规定。记者注意到,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其中许多项目涉及民生领域。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等。

免征小微企业18项行政性收费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5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拖拉机号牌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415日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将从今年5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元

国家卫计委出台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5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者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民告官”不立案可投诉

新的《行政诉讼法》从51日起实施,新法对破解“民告官”案的立案、审理、执行三难问题作出规定。

1. 受案范围扩大。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案件,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案件,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案件都纳入了行政诉讼范围。

2. 不立案可起诉。新法将原有的“审查”式立案,修改为“登记”式立案。当事人如遇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等行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

3. 不执行判决拘负责人。新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该机关负责人将被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将被拘留。

工商总局明确六类商品不得销售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51日起施行。明确六类商品不得销售。分别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办法还明确了不得将禁止销售的商品用作奖品赠品或者用于经营性服务。

遭遇霸王条款可提起公益诉讼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51日起实施。《司法解释》明确在涉及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商家提供的产品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5种情形下,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商家提出的“霸王条款”以及“虚假宣传”均可提起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规定,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法院可予支持。

线上线下商品监管一视同仁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1日起实施。《办法》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办法》明确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6类商品;“三无”商品不得作为奖品或赠品;销售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可享受7日内退换货。对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的线上线下经营者,最高罚款3万元。

被告出庭受审不着“囚服”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5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体现了六大变化: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庭审规则公平、保障法庭安全、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以及司法礼仪。例如,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司法鉴定人不得拒绝出庭作证

司法部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51日起正式实施。新《通则》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新增加“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一章作为第五章,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作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必须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支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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