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4月28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居民如何申请低保

发布时间:2016-04-28 08:38:08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我丈夫去年患了重病,工作辞了,现在只能靠我打扫卫生的收入养家。我丈夫能申请低保吗?”昨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求助。

“孩子在上学,丈夫没有工作,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很拮据。”陈女士说,她想为丈夫申请低保,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理。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驿城区南海街道民政所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如果辖区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工作人员称,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申请程序结束公布无异议后,才可以按期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作人员说,陈女士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向辖区社区和街道为丈夫申请低保。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