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太平官”被追责问责
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积极作为,依法履职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4月26日,市纪委通报五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积极作为,依法履职。
严肃查处一批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
今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关键,以基层为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严明纪律,特将以下5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 西平县出山镇刘清管村党支部书记王自强工作失职问题。2006年至2014年,王自强与本村会计刘某一起虚报多领直补款24354.94元,直接用于村委开支。王自强身为刘清管村党支部书记,对该村弄虚作假多领直补款,负有领导责任。
2. 上蔡县交通局尚堂超限站中队负责人李越强行政不作为问题。
3. 泌阳县官庄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吴松坡、郑国成工作失职问题。
4. 正阳县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主任叶利亚玩忽职守问题。叶利亚任正阳县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主任期间,在审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发放,致使未实际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131户直接领取了2008年至2012年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合计1016190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国家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
5.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张磊等人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位于开发区辖区内正乐街东段“和丰花苑”、“江庄安置楼”两个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建起框架结构楼房。对此,开发区规划分局对“和丰花苑”违建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张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责任的分管副局长张晓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江庄安置楼”违建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王栋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组长刘志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在配合区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执法过程中,没有组织强制拆除,也没有函告区规划分局及区综合执法局,造成“和丰花苑”及“江庄安置楼”两项目违建成为事实,形成不良后果。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分管治违工作的原金河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焦海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
市纪委在通报中说,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不尽职责、工作懈怠,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积极作为,依法履职。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省、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三追”,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的,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听之任之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袒护包庇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的责任追究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干事创业,促进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