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苏 莉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市中华大道西段的非机动车道上,市民陈先生发现,每隔不远就有一张“百元大钞”,但捡起来仔细一看是小广告。
“这种创意的广告,让人看了适得其反。”陈先生说。当天,记者在市中华大道西段看到,乍一看地上扔着一张折叠好的“百元人民币”,但捡起来仔细一看,就是一张广告卡片。
“挺逼真的,看着跟真钱一样。”陈先生说,用这种带有“欺骗”性质的手段引起市民的关注,结果会适得其反。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真钱。大家对这样的广告创意并不看好。
市民王先生说:“这是一种创意宣传手法,商家的噱头罢了。”市民张女士则说:“这是对人民币的玷污,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发布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广告,并且禁止在广告中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辖区公安民警接到市民反映后说,国家明令禁止发布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广告。市民所举报的小卡片广告单上印有人民币票样,属于非法仿制人民币的行为。
此外,到处拋撒此类小广告的行为,同样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相关部门可以追究发布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