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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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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申请赔偿再协商 海南高院愿赔32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4-20 08:16:41  

昨天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再次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商。对海南高院提出的赔偿320万元,陈满并未接受。

据了解,对于陈满的国家赔偿请求,法院只接受了185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只愿意按照185万元的45%,案件申诉费用只愿意给50万元,后续医疗费用只愿意支付7000元。而对于370多万元的误工费,法院没有采纳。

陈满表示,在协商过程中,自己也作出了让步,由原来的966万余元,降到900万元,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陈满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为966万余元,由五方面构成。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 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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