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贵州遵义的村民丁某坐在原告席,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坐上被告席出庭应诉。
副省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这是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这起行政诉讼缘起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印发的《关于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村民丁某以“补偿标准未征求意见”为由,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随后,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了他的复议申请。
村民丁某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开庭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省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否合法。整个庭审持续约一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各自的诉讼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贵州省全部9个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的干部旁听了庭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成常态
庭审后,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对媒体表示,贵州要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努力实现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当前的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一般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