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小孩未遂将孩子母亲捅一刀?
警方辟谣:假的!
□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近日,一位名叫“越越”的网友给本报官微发来一则消息:“这几天很多群里在转发一则让我恐慌的消息,不知是真是假。晚报能否核实?”
这条消息如下:各位家长注意啦!下碑寺附近、王庄矿南门口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的母亲捅了一刀,看见这车的注意了,真事,车牌号冀DS6005!赶紧散播!都别带孩子出去瞎转悠了,尤其别让老人带孩子出去,太危险了,注意了!晋A21T06五菱面包车,在各学校门口抢小孩!110已经证实!全市通缉!不求点赞只求扩散!请保护好自己的宝贝,看见了转一下。
抢小孩为谣言
记者将这条消息转发给市公安局的有关同志,希望通过他从官方核实这则消息的真假。昨日下午,姓张的警官告诉记者,这是一则谣言。经了解,泌阳警方已对相关转发该消息人员进行训诫教育。
警方分析,造谣者一般选取公众感兴趣的内容加以传播。像这则谣言,选取的是有人抢小孩这一敏感信息加以传播,以此博取更多人关注。其实,就这则谣言来说,里面的信息漏洞百出,其一就是虽然有具体地点,但没有具体时间,谁家的小孩被抢?小孩的母亲叫什么名字?受伤后在哪里住院?尤其是这则谣言里有两个外地的车牌号,并言之凿凿地称已经通过110证实,并且全市通缉。
“如果全市通缉的话,我们会下发通缉令,会通过官方媒体向市民发布,不会是通过网友私下传播。希望网友擦亮眼睛,不要轻信网络谣言,以谣传谣,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警方说。
散布谣言可拘留
驻马店警方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更准确依法打击网络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正常秩序,国家司法部门作出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警提醒: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责任,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