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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8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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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贷款额度降低 剩余房款难付

发布时间:2016-03-18 08:16:17  

市民贷款买房计划落空

贷款额度降低   剩余房款难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和收入挂钩

 

□晚报记者   高琳琳   实习生     

 

本报讯   昨日,市民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近段时间,他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并交了首付,然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原来听说可以贷房款的80%,可他去申请时只能贷房款的50%。由于无法筹够房款,先生和家人犯了难。

先生说,根据国家的政策,只要交够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段时间,他在市交通路西段买了一套住房,并交了首付。如果按照贷房款80%的规定,他能贷30多万元,剩余的房款就交完了。

“我拿着相关材料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工作人员核查了相关文件后说我只能贷房款的50%。”先生说,如果贷房款的50%,他只能贷20多万元。因为经济条件有限,他没有能力支付剩余的房款,买房的计划就落空了。先生不明白,规定可以贷房款的80%,到他这里怎么就变成50%了?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对方解释,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都是80%,这个规定没有改变。原来规定每月的还款额度最高可以是职工工资的60%,现在规定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工资的50%,为的是保障职工的日常生活开支。

工作人员说,根据先生的情况,其不能按照最高额度贷款的原因是先生的收入较低,在贷款年限不变的情况下,低收入的职工贷款会根据其月收入核算,不能超过现在规定的还款标准。

“如果先生月收入3000元,原来每月可以最高还款60%,为1800元,现在最高还款是50%,为1500元。还款额度降低了,贷款额度也会随之降低,贷款额度和职工的收入是挂钩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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