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驻马店文明之城、好人之城品牌
传递美好家风 寻找最美母亲
候选人推荐时间截至3月30日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打造驻马店文明之城、好人之城品牌,弘扬伟大的母爱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善待母亲、感恩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记者昨天从市文明办获悉,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16年“传递美好家风 寻找最美母亲”评选活动。全市广大母亲(包括外来务工母亲及在驻居住的外籍母亲)均可参与,已入选往届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最美母亲”要具备“四有”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最美母亲”的模范行为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传递美好家风、孝老爱亲、崇德尚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打造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积极贡献。
参与评选的母亲要有“大志”:体现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在本职工作或岗位上积极进取,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有“大孝”: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事迹突出、感人;有“大爱”:以德育人,科学施爱,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成效显著。大爱无边,对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有“大美”: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品格高尚。
请您推荐候选人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驻马店市“传递美好家风 寻找最美母亲”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考核、评定“天中最美母亲”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天中最美母亲”由驻马店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每个县(区)推荐2~3名候选人,县(区)文明办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的评选推荐工作。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初选后向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县区文明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市直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或自荐。推荐时间截至3月30日。
活动组委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候选人主要事迹后,确定20名候选人入围2016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并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将在驻马店文明网(http://hnzmd.wenming.cn)和河南东方天中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SHE181818)上设置网络投票平台,积极倡导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议和点赞,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组委会将根据候选人事迹和投票评议结果,最终评出10名2016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