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04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折衣物有瑕疵 消协调解换新衣

发布时间:2016-03-04 08:51:17  

 打折衣物有瑕疵 消协调解换新衣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春暖花开,商场里打折的服饰吸引许多市民驻足观看。昨日,市民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购买的打折大衣有瑕疵,去退换衣服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女士告诉记者,上周末,她和朋友逛街,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看到一个品牌服饰正在半价销售冬装。几经挑选,女士花500多元钱买了一件大衣。两天前,女士穿着新大衣上班,同事们试穿时发现衣服有瑕疵。

女士找到商场工作人员要求退换,对方说打折处理商品一律不退换。女士认为对方的规定不合理,和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工作人员说,店里有规定,打折的商品卖出后概不退换。他们在售出商品时已提醒过顾客。

无奈,女士把问题反映至驿城区消协。经过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同意为女士调换另外一款衣服,然后补差价。

消协工作人员说,市民购物时应当货比三家,购买衣服前一定要试穿,并检查衣服是否有破损,同时要保留相关票据。

工作人员提醒商家应当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杜绝以虚假打折促销、夸大宣传等形式销售商品。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