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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3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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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商家“圈地”收钱

发布时间:2016-03-03 08:40:10  

商店门前停车收费

市民质疑商家“圈地”收钱

公安部门:管理有难度

 

□晚报记者   高琳琳

 

随着“有车一族”不断增加,出门上街停车成为一件麻烦事。一些大型商店占用公共车位并且收费,引发市民议论。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市民反映被收停车费

 “现在,市区所有的大型商店都把门前的地圈起来,如果停车不消费要收停车费,太不合理了。”市民先生昨日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外出办事时,看到路边的停车位被占,就把车停在一家商店门前。商店的工作人员收了他5元停车费,给的发票却是物业管理的字样。

先生说,人行道和盲道是公共设施,是为广大市民服务的,现在不但被商家占为己有,而且在收费。

“我觉得,商家占用门前的公共车位,是错误地认为门前的公共车位是自己的,归自己管理。”市民女士说。

市民先生说,商家不能只考虑自己,公共资源归大家所有,将这些公共资源占为己有,是不合理的。

 “圈地”行为随处可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乐山大道中段的一商店,看到商店南侧的一个岗亭控制着进出的车辆,附近有“停车收费”的牌子。商店门前放着许多隔离墩和铁架子,车辆只能从大门口进出。

在市解放大道,这样的“圈地”行为随处可见,一些商店不但在出入口设置了栅栏,而且有专人收费。记者了解到,一般车辆收费5元,如果在商店购物,停车免费,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一商店负责人说,商店“圈地”也是没办法。原来建设的商店大都没有地下停车场,如果商店不管理,人行道会更乱、更堵。现在城市建设不配套,没有大型停车场,道路窄,无法停车。

临时停车管理有难度

公共车位被占用一事该如何治理?应由哪个部门管理?为此,记者分别采访了市城建和公安部门的有关人员。

城建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市民提出的公共设施归还市民的建议,城建部门很支持,但是这件事不归城建部门管。车位的划分和管理应该归交警部门。

经常在道路上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以道牙为界,路上的停车位归交警管理,商店门前的停车位不归他们管理。另外,一些大型商店门前的停车位,如果商家不用来停车,民警可以管理。

“对于饭店、商店门前停车位的管理,我市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只管理交通,收费的管理者应该是物价部门。”这名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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