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将推动各级政府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议程,制订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据了解,2015年以来,我国已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2015年4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休假等规定”。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推动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间、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职工错峰休假、弹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