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再审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
沉冤23年 陈满重获自由
从1992年12月陈满被羁押至今,已过了整整23个年头。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判决认定,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某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
出狱后的陈满表示,自己会要求国家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昨天上午,已坐23年牢的陈满走出监狱大门。
案 发
29岁小伙被指杀人放火被判死缓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接报,当日晚8时许,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群众及消防队员在救火时,发现屋内有一具尸体,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上有刀砍痕迹,屋内有大量血迹。经公安机关侦查,死者为钟作宽,并认定本案是四川省富县籍29岁的陈满所为。
1994年2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决对陈满量刑过轻,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等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转 机
时隔22年 认为原裁判证据不足 最高检提出抗诉
陈满案出现转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抗诉不无关系。原裁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陈满不服,向最高检提出申诉。他的代理律师2014年初向最高检申诉。2014年6月12日,最高检向海南方面发函,调阅陈满案的相关资料。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认为原裁判证据不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再审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按程序调阅案卷、提审陈满,踏勘作案现场,认真调查核实有关证据。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找到了多名关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还就陈满有罪供述与本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物证检验等证据之间所存在的一些疑点问题,委托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分析。
2015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陈满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执行职务,陈满及其委托的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检、辩双方还各自发表了辩论意见。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该案审判长张勤表示,法院宣告陈满无罪后,即已告知他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陈满表示,自己会要求国家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据新华社)